涉企圖提取保險單結餘 郭鳳儀父被控處理潛逃者資金罪 申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於2023年刊憲宣布7名逃犯為指明潛逃者,包括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郭的父親和兄長被指替她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前日遭警方國安處拘捕,郭的兄長暫准保釋外出;郭父則被起訴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他在上次聆訊未有申請保釋,待辯方取得保險單條款等資料後,至今早(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出擔保,郭父須還柙候訊。案件押後至6月13日,以待警方檢驗在被告住所檢取到的手機和平板電腦。
被告郭賢生(68歲,報稱為商人)被控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90(2)(b)及90(3)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據控罪書所述,案件由國家安全處處理。
案件在上周首次提堂,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申請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檢驗在被告住所檢取到的手機和平板電腦。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關文渭則指,案件徵結在於被告處理的保單是屬於郭鳳儀還是父親本人的資產,要求控方盡快提供涉案保險條款內容。關表示收到保險條款的文件之後,才決定是否提出保釋申請。而當天被告未有保釋申請,須還柙候訊,直至今天上庭申請保釋。
控罪指,郭於2025年1月4日至2月27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該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編號B310306355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案件編號:WKCC188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