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大坑西邨居民拒遷出遭平民屋宇控告 分兩批9及10月開審 官籲認真考慮和解

被告人梁亞端兒子曾先生(左邊黑色上衣)、被告人甄國業(右邊戴口罩)
(獨媒報導)石硤尾大坑西邨開展清拆重建計劃,業主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入稟區院控告13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一名居民梁亞端早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安置方案不合法,以及禁止平屋在未有妥善安置方案之前迫遷,法官高浩文聽過雙方陳詞後,即日駁回司法覆核。13名居民的案件今早(9日)於區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他們均打算繼續訴訟。法官陳錦泉將13宗案件分成兩批排期審訊,其中7人的案件定於9月22日開審,共需時7日;另外6人的案件則定於10月27日開審,需時6日。陳官提醒,早前司法覆核已敗訴,若居民運用相同的理據在區院抗辯的話,敗訴機會很高,籲居民認真考慮會否與平屋和解,否則一旦敗訴的話,被告人有支付訟費的風險。平屋一方則強調「我哋係門常開」,並且會考慮每一個方案。
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由大律師陸栩然等代表。被告人分別為:黃錫添、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梁亞端、黃詠珊、馬媚媚、譚蕙蘭、周德榮、黃桂榮、馮德樂、李素嬋和趙慶嬋。
居民早前司法覆核敗訴 官提醒若以相同理由抗辯 敗訴機會高
法官陳錦泉有見其中六名被告人沒有律師代表,向他們簡介是次聆訊程序。其中一名被告周德榮稱很多時難以理解法律文件字眼,例如「租約隱含條款」,他懂得閱讀及書寫每一個字,可是不理解是什麼意思。陳官聽罷指這不是任何一方的錯,不是周德榮的錯,也不是原告一方的錯,很多法律專有名詞不論是中文還是英文,對於門外漢而言的確難以理解。周德榮一度表示:「係我嘅錯,我冇錢請律師!」陳官指,若然周負擔不到律師費用的話,可以盡量以自己能力去理解,或尋求親友的協助。陳官強調,在香港的法庭上,當某一方提出單方面理據時,法庭不會直接全盤接受,希望周相信法庭會公正審視每一方、有獨立的判斷。周回應:「我都相信香港嘅法治。」
陳官又提及,其中一名被告人早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被法官高浩文駁回,然而部份被告人以司法覆核的理據作為唯一抗辯理由。陳官提醒他們,當上級法院駁回司法覆核,意味若然被告人運用相同的理據在區院抗辯的話,敗訴機會很高,因此值得考慮是否基於相同理由繼續抗辯。若然有人明知毫無理據但依然抗辯,或者提出歪曲的理據,一旦法庭判他們敗訴,法庭一般而言會判敗訴一方支付訟費,並有機會以彌償基準評定訟費,意味訟費金額較高。
所有被告確認繼續抗辯 官分兩批排期審訊
所有被告確認繼續抗辯之後,陳官將13宗案件分成兩批排期審訊。第一批的被告分別為: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馬媚媚、黃桂榮、馮德樂和譚蕙蘭。因當中大部份人從光民村的年代開始居住,之後輾轉到大坑西邨居住,牽涉較長的歷史背景;他們的抗辯理由基本上與另外六宗案件不同。審期定於9月22至26日,以及9月29至30日,共需時7日。
至於另外六宗案件,被告分別為:梁亞端、黃詠珊、黃錫添、周德榮、趙慶嬋和李素嬋。上述六人的唯一抗辯理由圍繞公共法律層面,包括爭議平屋屬於公共機構,職能與私內企業不同。審期定於10月27至28日、30至31日,以及11月3至4日。兩批案件均於7月7日早上進行審前覆核。
商討審期期間,有律師以需時委任大律師為由要求延遲開審,惟陳官拒絕,他解釋有3,000戶居民已遷出,並在外租屋暫住,正在等候重建完成之後回遷大坑西。(註:早前司法覆核聆訊中,平屋一方稱有逾1,700名居民打算回遷。)周德榮聽罷隨即直指陳官理解錯誤,事實上只有只有600戶想回遷,當中有300「係俾佢(平屋)迫走」、「係好唔開心咁走」,由2023年6月起被迫遷,至同年8月被迫簽署承諾書,然而很多村民心裡都不願意走,「聽到你咁講,我個心即刻好痛。」
早前申請司法覆核但敗訴的梁亞端,其代表律師表示需時考慮是否就判決申請上訴,要求延遲開審。惟陳官指可以如期審訊,若然梁被判敗訴的話,可以申請暫緩執行判決,以等候司法覆核上訴結果。
平屋一方則表示已收到上訴通知書,得悉梁亞端打算上訴,但梁尚未在文件中提及任何上訴理據,因法官高浩文尚未頒下判決理由書。
散庭前官再籲居民認真考慮和解 平屋代表:門常開
陳官其後給予各方指示,須在限期前提交文件等。另一名被告人甄國業則表示自己在大坑西居住了70多年,現年接近80歲,「精神有限」、「做唔到」有關指示。平屋一方確認甄並未向法庭存檔任何證人陳述書。甄則稱「法援唔理我」;陳官打斷稱理解甄的情況,但是「法援呢方面我愛莫能助」,而且法庭有法庭的程序需要跟從。
甄一度斥責平屋的律師團隊:「你係狗嚟架!」陳官立即打斷,要求甄在法庭上保持基本尊重及禮貌。陳官最終給予甄額外21天時間,讓他提交證人陳述書。周德榮主動向陳官表示,他會盡量協助甄提交證人陳述書,因為「我依家明咗少少。」
臨近散庭時,陳官再一次呼籲6人案件的被告,認真考慮會否與平屋和解,否則一旦敗訴的話,被告人有支付訟費的風險。平屋一方則稱,先不說和解與否,但是強調「我哋係門常開」,並且會考慮每一個方案。陳官引述有居民在庭上投訴平屋不願意跟他們商討,或者商討無門,雖說是居民的單方面說法,但他表示「只能勸喻雙方盡更大嘅努力。」
梁亞端申司法覆核失敗 兒子確認早前已自行申請上訴
其中一名被告人、85歲大坑西邨居民梁亞端因不滿安置方案,即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僅提供兩個選擇,其一是提供租金津貼,在重建期間另外租住居所,直至新屋邨落成後回遷;另一選項是接受一筆過賠償但永久遷出。梁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相關安排不合法,以及禁止平屋在未有妥善安置方案之前迫遷。法官高浩文聽過雙方陳詞後,即日駁回司法覆核,並表示會在6月底頒布書面理由。
梁亞端的兒子曾先生今亦有到庭,他在庭外向記者確認母親已經自行入紙申請上訴,因要趕及在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對於平屋一方律師聲稱「門常開」,曾先生表示不相信平屋的說法,質疑若然真的「門常開」的話,去年8月的和解會議便不會失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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