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社民連於七一前夕表示面對現實強大政治壓力及考慮成員安危,宣布解散。保安局長鄧炳強在Now新聞一個節目稱,只要不違法,所有人都結社權利,他不認為「有咗咩法例」,某組織就不能生存,個別團體解散有「自己原因」。對於食環署向持牌場所新增國安要求,他否認針對「黃店」,若有餐廳聘請曾犯國安罪行的人是「好僱主」,會感到「歡天喜地𠻹啊」。

鄧炳強在Now新聞台專訪,回應社民連解散事件,指結社自由受《基本法》及《國安法》保障,「並不存在因為有咗咩法例,佢(社民連)就不能生存。他又表示只要不做違法事則「完全無問題」,所有人都有結社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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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社民連宣布解散。

被問社民連解散是否減少國安風險,鄧炳強表示國安風險並非因為個別團體是否存在,只要「任何人任何團體」不做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其存在對政府而言就不是國安威脅。

對於食環署向持牌場所加入國安要求,節目主持問鄧會否擔心令持牌人不敢聘請曾犯國安罪行的更生人士。鄧炳強稱僱主聘請曾犯國安罪行的人,「絕對唔會犯法」,「我哋歡天喜地𠻹啊,呢個好僱主嚟」,他表示當局只針對「啲喺餐室入面,原來幅牆上面仲黏住啲危害國家安全嘅嘢喎,咩訴求喎」,他稱見過「例子」,「喺啲食物點嘢嘅單入面」都有危害國安或不利國安的語句」。他否認針對「黃店」,任何危害或不利國安的店舖,當局都可以考慮將其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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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鄧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