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拒出席膳心小館立法會申訴會議 議員避談

(獨媒報導)社企膳心小館石硤尾店上月遭房屋署拒絕續租,需於本月14日前遷出。上周三(2日)膳心小館代表及數名員工到立法會申訴。立法會申訴部原定昨日(7日)舉行會議,惟至開會前一小時,膳心小館負責人突然被立法會秘書處告知會議取消,指房署拒絕到立法會討論,僅書面通知7月14日須強行收舖。房屋署回覆《獨媒》指,租約上沒有選擇續約的條款,重申有關單位「另作其他用途」,承租人須於租約期屆滿日或之前遷出。房屋署並無回覆為何不出席會議。
至於曾有份出席會議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及狄志遠,《獨媒》昨在立法會欲向兩人查詢事件,但對方僅稱工作繁忙,未有回應記者提問。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管浩鳴亦指工作繁忙,不便回應,有問題可向秘書處查詢。
膳心小館負責人林先生昨早(7日)《商台》節目上指,餐廳未有任何欠租及扣分記錄,更未有違反《港區國安法》,難以理解為何拒絕續租,亦未按租約予三個月通知期。被問到是否因顏色問題拒租,他則稱「今時今日都冇人講顏色㗎啦,你應該諗吓搞好個民生,飯都冇得開喇,仲講顏色。」
膳心小館上周申訴後,上周五(4日)獲通知昨日下午3時正召開會議討論。負責人林先生昨日向《獨媒》表示,在原定會議前約一小時、前赴立法會途中接獲秘書處通知,因房屋署拒絕出席下取消會議取消。他質疑為何房署可以拒絕立法會申訴辦召開的會議,憂今次先例一開,往後市民有事申訴,相關部門亦會跟從。
膳心小館負責人感氣餒無助
對於房署做法,林先生表示感到非常愕然、氣餒、失望及無助,指立法會申訴機制為監察政府部門運作,惟部門卻可以無視,質疑「立法會嗰個申訴機制存在仲有冇意義」,令市民感覺「申訴好似冇乜用」,「立法會好似監察唔到個政府咁樣」。
《獨媒》向房屋署查詢不出席會議之原因,以及會否酌情給予膳心小館額外3個月遷出寛限,署方回覆指,該商鋪的租約為商業用途,期三年至2025年7月14日屆滿,租約上沒有選擇續約的條款。由於房委會會將有關單位另作其他用途,故決定不再與承租人續訂租約,承租人須於租約屆滿日或之前遷出及將單位騰空交回房屋署。署方又指,已就有關商鋪單位租約屆滿事宜書面回覆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