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竊阮民安未到庭應訊 官頒拘捕令

【獨媒報導】藝人阮民安涉嫌在土瓜灣一間超級市場盜竊約價值140元的飲品及零食,並管有一張不屬於他的信用卡,被警方拘捕後獲准保釋。他其後被正式起訴一項「盜竊」罪,今(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不過阮民安並未有到庭應訊,保安員多次在法庭門外叫喊他的名字,惟沒有人回應。裁判官陳志輝遂應控方的申請,頒下拘捕令。
被告阮民安(45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6月18日,在九龍城馬頭角道40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偷竊兩支茶、三支可樂、一支水、兩包糖果、一桶薯片、一盒餅乾、一包花生,總值$144.5,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此外,阮民安被指網上發表煽動言論及訛稱賣曲奇為暴動少女籌款,前年承認洗黑錢及煽動罪,被判囚26個月。他服刑完畢後,再被指於2023年12月30日,在鰂魚涌一間樓上餐廳舉辦音樂會,遭票控無牌經營娛樂場所。他於今年4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罰款3,500元。
案件編號:KCCC17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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