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3人被控串謀分裂國家 15歲男生申保釋被拒

【獨媒報導】警務處國安處周三拘捕4名15至47歲男子,指稱他們為「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國安處今日(11日)落案起訴其中3人一項「串謀分裂國家」罪,包括年僅15歲的男生。餘下一名被捕的47歲男子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3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8月28日再提堂,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被告的手機和電腦。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鄭念慈批准押後,但拒絕15歲男生的保釋申請,下令他入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另外兩名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同樣須還柙。
被告為:15歲男生、陳泰森(26歲,報稱速遞員)、伍始東(25歲,報稱侍應),三人被控一項「串謀分裂國家」罪。控罪指三人於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或與其他人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份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份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份轉歸外國統治。
代表控方的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申請暫毋須答辯,並要求押後案件至8月28日再提堂,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第二被告的1部手機和2部電腦,以及第三被告的2部手機和4部電腦。
3名被告中,只有15歲男生透過代表大律師羅宇軒提出保釋申請。另外兩名被告則由當值律師代表,沒有提出保釋申請。鄭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准15歲男生保釋,下令他入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鄭官一度問辯方律師是否需要8日之後上庭申請保釋覆核,其後控方澄清《維護國安法》下毋須8日保釋覆核。鄭官遂籲辯方如有保釋申請可去信通知法庭,或者有權向高院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WKCC305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