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因應終院「岑子杰案」裁決,建議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不過各主要建制派政黨已表明反對。有記者問及一旦否決,會否提出另一方案,行政長官李家超未正面回應,僅提出多項原則,包括立法會可投票通過或不通過,當局會尊重立法會最終審議結果。

李家超在回覆記者提問時,政府不能違反終審法院的裁決,必須提出適當的履行方案。他指當局提出的草案經詳細研究及充分考慮法律意見而制訂,是符合法庭裁決的方案。他重申終院亦確立香港的合法婚姻,為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異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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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提到,裁決指政府有積極義務設立保障同性伴侶的替代框架,具有法律效力,對政府有約束力。他指政府不能違反法庭裁決,否則是違反法治,而「違反法治後果嚴重」。李家超指《基本法》下,政府有責任制訂方案,立法會審議及修訂草案,可投票通過或不通過,以行使《基本法》下的立法權,與司法機關各司其職。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協助立法會盡快完成審議,並尊重立法會最終審議結果。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已於上周五(7月11日)刊憲,將於7月1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