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去年巡邏郊野公園14,266次 就亂拋垃圾作7宗定額罰款

(獨媒報導)有立法會議員提出書面質詢,指西貢地質公園隨遊客增加,污染問題加劇,問及應對措施及如何針對地質公園內亂拋垃圾行為。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回覆指,去年巡邏郊野公園14,266次,就亂拋垃圾作出7宗定額罰款,其中1宗位於地質公園內。
環境局在回覆中指,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任何人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亂拋垃圾,即屬違法,可被檢控,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此外,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違例人士亦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
當局續指,漁護署目前有約150名人員在全港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進行日常巡邏及執法等工作,過去三年,署方的巡邏次數由1.3萬至1.4萬次不等。在2022年有1宗檢控個案,以及13宗定額罰款通知書個案。2023年及2024年則分別有8宗及7宗定額罰款通知書個案,去年其中一宗發生於香港地質公園範圍內。
環境局表示,漁護署已於東壩一帶合適位置及行山徑出入口展示宣傳橫額,並於本地及内地社交媒體(如小紅書)加強呼籲遊人保持郊野清潔。署方會按實際情況調整巡邏安排,並在有需要時安排特別行動或應用智能監控等科技,加強針對郊野公園違例行為的執法工作。
提問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世榮,亦問及當局有否計劃增加東壩一帶的清潔設施。漁護署指自2015年起推廣「自己垃圾自己帶走」,2017年移除所有郊野公園山徑上的垃圾箱及回收箱,署方已於相關地點加強清潔及管理工作,環境狀況大致良好。
李世榮在提問中又倡推動政府、環保團體及當地村民/商戶三方合作處理地質公園的垃圾,鼓勵及招募周邊商戶及義工參與清潔。環境局指漁護署有舉辦活動,邀請學生到地質公園考察並沿路收集垃圾,亦有鼓勵及協調義工清潔,去年至今共舉辦約20多次。
對於會否制訂分時段預約或限流措施,環境局指漁護署正檢視地質公園內熱門郊遊地點的遊客承載量,並採取適當的管理策略,包括交通管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