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死因庭陪審團商討逾7小時未有裁決 明天續

【獨媒報導】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因牽涉乘客糾紛而被捕,期間疑被警員林偉榮箍頸帶上警車,事後頸椎移位,留醫期間患上支氣管炎最終死亡。經28日死因研訊、傳召22名證人出庭作供,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今早(30日)引導陪審團完畢,其後陪審團於約10時半開始退庭商議。直至下午約5時許開庭,陪審團仍未有裁決,周官表示,為免陪審團在時間方面有壓力,法庭已替陪審團安排了今晚的膳食和住宿,並會安排專車接送陪審員前往留宿的地方。周官又指陪審團從今早到下午已商討了一整天,相信他們感到疲倦,籲他們散庭後好好休息,不要再商討,應留待明天再繼續。下午接近6時,周官指專車已到達法院接送陪審員,遂宣布押後至明日繼續商討。
是次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處理,並設有3女2男的陪審團。早前庭上證供提及,死者陳輝旺(終年65歲)於2012年11月11日晚上,從九龍的麗思卡爾頓酒店接載日本籍乘客齊藤貴裕及其妻子,打算前往港島大坑。惟途中雙方就使用哪一條過海隧道發生爭執,並在西隧入口下車糾纏,警方到場後指稱死者毆打乘客故作出拘捕。死者被指拒絕合作及掙扎,警員林偉榮將死者帶上警車期間疑箍到死者的頸部。
同日晚上,死者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診治,至11月12日凌晨經急症室轉往內科病房留醫。至11月13日早上,死者向醫生表示頸痛和四肢無力。同日醫生替死者作緊急脊椎磁力共振掃描,發現頸椎右邊C5至C6關節移位,頸椎左邊則C5至C6關節半移位。
同日,醫生開始替死者施行「顱骨牽引術」,之後成功將頸椎復位,然而其後再發現死者的椎間盤突出,導致神經線受壓。由於死者患有冠心病,所以不宜做手術移除突出的椎間盤,只能替死者戴上頭環以穩定頭部和頸部。死者當時已四肢癱瘓,其後在留院期間感染支氣管肺炎,最後於12月12日離世。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時,提供5個裁決選項,分別為「非法被殺」、「死於意外」、「死於不幸」、「死於自然」及「存疑裁決」。周官又提醒陪審團,要達至「非法被殺」的結論,必須符合「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並且需要作出「唯一及不可抗拒的推論」,亦需肯定警員林偉榮的行為導致死者頸部受傷,而且是有意圖、非法及危險的。
死因研訊主任為署理高級助理檢控專員黃俊軒和高級檢控官柏愛莉。
死者兩名女兒列席,由資深大律師蘇朗年等代表。
警務處和消防處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由律政司延聘的大律師倫德亮等代表。醫管局和伊利沙伯醫院亦為有利害關係一方,由大律師馮國礎等代表。警員林偉榮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和大律師謝祿英代表。警長羅偉民由大律師吳美華代表。
案件編號: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