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元朗區一間名為「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的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去年被廉政公署揭發牽涉一單驗車造假案。事後運輸署要求「幫得手」的13名認可車輛測試中心負責人和車輛測試員進行重考,重新考核相關人員的資格,結果全部人「肥佬」。其中一名被取消資格的男子入稟司法覆核,不滿運輸署針對「幫得手」,稱重考安排偏頗,又投訴廉署調查檢取兩份驗車手冊令他無法溫習。高院法官高浩文今日頒下判詞,申請欠缺公共性,亦流於學術,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該宗司法覆核申請人為男子柳洋豪,至於涉事的「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已停止運作。翻查資料,廉署收到貪污舉報,公司有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職員,涉向區內三間車房收受賄款,每月為20輛接受年檢的車輛偽造廢氣排放的合格數據。廉署在事件中拘捕20人,當中10人為車輛測試中心職員。

確保汽車適合於道路行駛

覆核案申請人柳洋豪正是當時運輸署認可的車輛測試員,以及認可車輛測試中心負責人,按《道路交通條例》認可車輛測試員獲一系列授權,檢驗私家車和輕型貨車,確保它們適合在道路上行駛。認可車輛測試中心負責人的角色再高一級,負責監督認可車輛測試員,以及確保發出的證書資料準確無誤。

在廉署正行調查後,包括申請人在內的13名認可負責人和車輛測試員,在去年8月被要求出席進修課程並接受考試。申請人指,在2016年至2023年期間的所有進修課程,他都成功合格以及取得牌照,不過今次在運輸署安排下,卻「肥佬」不合格。他在9月進行重考,亦告失敗,署方曾安排第二度重考(即第三次應試),但申請人以健康理由缺席。

13員工考試盡墨 稱「前所未有、極不尋常」

申請人認為情況「前所未有、極不尋常和不合邏緝」,並指要他接受進修課程是針對行為。申請人表示極希望知道為何不合格,曾要求面見考官,又透過1823投訴安排偏頗針對,導致13名員工「集體肥佬」。

運輸署署長在去年11月回信,指考試結果早前已通知,如有查詢應循考車中心向署方查詢,又指考試有評分準則,所有低於基準的分數將被視為不合格。申請人的認可車輛測試中心負責資格,在同年12月正式撤銷。申請人其後入稟司法覆核,挑戰運輸署的決定。

運輸署起初拒受理 得悉入稟後態度驟變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記述一系列入稟後發生的事件,包括運輸署署長曾經「覆卷」,檢查申請人的考試結果,結論仍為不合格。署方提出3項措施予申請人跟進,例如可以約見以檢視獲評分的答題卷以及評分準則,並希望申請人在今年4月前撤回司法覆核。

申請人沒有應要求撤回司法覆核,不過他接受見面邀請並檢視答卷。今次申請人投訴,即使他願意支付金錢,運輸署人員卻拒絕影印,做法與考評局不同。他又投訴指,在廉署調查期間檢取了2000年和2019年版本的驗車手冊,令他無法溫習。

法官指申請人已如願獲「覆卷」

律政司一方曾陳詞指,申請人未能明確指出備受司法覆核的決定,不過法官高浩文表示不同意看法,申請人明顯是挑戰運輸署署長在去年11月的信件,當時署方在信件稱不會受理任何關於考試的查詢,署方堅持所有查詢要透過考車中心提出。

雖然如此,高浩文認同申請人提出的司法覆核理據無公共性,亦流於學術。他指出,申請人其實已如願獲得運輸署「覆卷」,以及得知評分準則,其不合格原因亦經考車官當面向他解釋,認為申請人難稱考試是「不公平、不公開或偏頗」。法官指,不評論申請人投訴背後想帶出什麼訊息,法庭並非評估考試制度和準分準則優劣的最佳人選,決定駁回司法覆核申請。

案件編號:HCAL24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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