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裁決的士司機遭非法被殺 湯家驊稱對刑事法庭「無咩大影響」

【獨媒報導】的士司機陳輝旺2012年遭警員箍頸,癱瘓近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在13年間兩度展開死因庭,最終裁決均斷定陳輝旺死於非法被殺,家屬昨日促請警方和律政司重啟刑事調查,為市民彰顯公義。不過,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死因研訊的過程「只針對事,唔係針對人」,相信律政司早在首次死因研訊後已有決定,除非今次研訊出現新證供或特殊情況,否則難以改變既有決定。他又指死因庭陪審團的判決,對刑事法庭「無咩大影響」,家屬仍可以透過民事索償跟進。
翻查資料,首次死因研訊在2018年得出非法被殺裁決後,警方曾放風稱會重新就事件展開刑事調查,案件交由原本負責的重案組跟進,稱稍後會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惟結果一直未有公布。涉事警員林偉榮其後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並要求禁制律政司在覆核有結果前展開刑事檢控程序,林最終獲勝,案件獲發還死因庭重審。
指死因庭舉證標準較刑事案低
昨日死因庭再度裁定陳輝旺死於非法被殺,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對律政司而言,死因庭的判決雖然有影響,但除非研訊期間出現新證供,或其他特殊情況,否則「好難睇到律政司會改變先前決定」。他表示死因研訊過程只是針對死因,並非針對人,舉證標準較刑事法庭低,因此陪審團的裁決只能作為參考,律政司仍有責任做「全盤考慮」。
湯家驊又指,因為非法原因死亡,不代表只有刑事責任,還有民事責任,家屬可以提出民事索償,他指死因庭的裁決對民事案有幫助,亦可以申請將死因庭的證供呈堂予民事法庭。
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