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鳳儀父否認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 案件排期10.8開審 辯方一度關注主審法官人選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於2023年刊憲宣布7名人士為指明潛逃者,包括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郭的父親和兄長被指替她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早前遭警方國安處拘捕,郭的兄長暫准保釋外出;郭父則被起訴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案件今(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郭父表示不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件排期至10月8日開審,料審訊需時2日。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一度就主審法官人選提出關注,因蘇官早前曾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而當中牽涉被告的辯護理由;蘇官表示會記錄在案,同時補充:「應該都唔會由我做㗎喇。」郭父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被告郭賢生(68歲,報稱為商人)由大律師關文渭和司徒子朗代表,他被控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據控罪書所述,案件由國家安全處處理。
郭父不認罪 案件排期10.8開審
上次聆訊中,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稱需時等待保險公司提交文件予警方,因此申請押後至今日再提堂。今日開庭時,李表示控方已完成調查,準備好聽取被告答辯。
代表被告的代表大律師關文渭表示,今早收到最後一份口供紀錄,被告現準備好答辯。被告其後在庭上表示不認罪。
控方指,本案共有7名控方證人,辯方對於其中3名證人的證供有爭議。此外,控方指被告在警誡下有說了一些說話,但被告不爭議有關證供的自願性。控方預料需時兩日舉證,之後可能需要更多時間處理雙方陳詞。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件排期至10月8日開審,並預留10月9日續審。
辯方關注主審法官人選 蘇惠德:應該不會由我處理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就主審法官人選提出關注。蘇官聞言表示,相信辯方會關注這方面,因他早前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時,聽過辯方一些陳詞,當中牽涉被告的辯護理由。關同意,並補充蘇官早前拒絕批准保釋時,在有關理由中用了「繼續」的字眼,關表示他不會質疑蘇官的公正性,但是公眾會關注主審法官的公正性。
蘇官表示,在這個情況下「唔應該由我處理返」,並表示會記錄在案,「應該都唔會由我做㗎喇。」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派出兩名代表旁聽案件。
另外,關向法庭匯報,被告的保釋條件之一是每天到警署報到一次,可是7月20日因為「不可抗力」理由而未有報到。關指,被告當日曾致電警署,警方在電話中同意,並指「嗰日發生嘅事係不可抗力嘅」。翻查報導,7月20日本港受颱風「韋帕」影響,天文台於凌晨發出八號烈風信號,並於上午9時改發十號颶風信號,直至晚上7時40分才改發三號風球。
控罪指,郭於2025年1月4日至2月27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該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編號B310306355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本案於今年5月2日首次提堂,郭未有申請保釋,並且要求索取保單條款,以研究被告處理的保單是屬於郭鳳儀還是父親本人的資產,才決定是否申保釋。至5月8日,郭在蘇官席前申請保釋,惟遭蘇官拒絕,須還柙候訊。直至5月20日,郭向高院申請保釋成功。
案件編號:WKCC188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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