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物流署捲入購買冒牌內地水醜聞,警方昨日拘捕「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兩名董事,指該公在投標過程中,提交虛假資料及證明文件,誘使物流署批出合約。被指撰寫標書的61歲男董事呂子聰,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項欺詐罪。呂子聰申請保釋被拒,案件將押後至11月11日,再進一步調查,包括懷疑冒牌水與真正牌子的分別。

報稱是商人的被告呂子聰(61歲)昨日與同為公司董事的妻子陳碧琳一同被捕,暫時律政司只起訴呂子聰;陳碧琳暫獲准警方保釋,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將向「實際生產商」追查

呂子聰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案件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向飲用水的實際生產商追查,檢驗偽冒牌子的飲用水與真正牌子的分別,以及檢驗從被告辦公室檢取的電腦。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控方的押後申請,並在聽畢辯方申請保釋理據後,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被告保留8天覆核保釋權利。

控罪指他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即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自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而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價值5,294萬元標書,而導致「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得利益,即得到價值5,294萬元的標書。

案件編號:ESCC215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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