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懷疑購買內地冒牌樽裝飲用水,當局成立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跟進,小組今日舉行首次會議。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在會後致歉,承認事件引起社會對政府採購的關注,及導致公務員對飲用水供應商提供的樽裝水產生安全疑慮:「呢方面我覺得我哋喺程序上確有不足,就此我係代表物流署向大家致歉。」他認為,今次事件凸顯現行機制未必有足夠能力,完全堵塞存心詐騙的投標者獲取政府合約,並涉及以不當手段取得部分真實文件,亦呈交含偽造成份的文件,令物流署職員未能察覺。

冒牌水事件連日發酵,物流署日前被責成「承擔主體責任」。傳媒連日到物流署位於北角政府合署的辦公室守候,署長陳嘉信已被指連日「神隱」。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今日舉行首次會議,多名官員包括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常任秘書長黎志華及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在會後見記者。

對於今次事件,陳嘉信認為凸顯現行機制未必有足夠能力,完全堵塞存心詐騙的投標者獲取政府合約。對於政府購買內地冒牌水,陳嘉信稱據初步理解,懷疑涉及詐騙手段而獲取樽裝飲用水合約的公司,可能是從不正當手段獲取部分真實文件,亦透過含偽造成份的文件,以滿足投標要求:「令到我哋物流署嘅同事,喺審查呢啲文件嘅時候,唔能夠及時覺察到可能有一個造假成份。」另外,陳嘉信表示,當局在檢討過程中,會特別注意協助同事提高警惕,防範詐騙情況再次發生。

列舉善後工作 致歉稱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及公務員產生疑慮

陳嘉信亦稱事件「每一日都有好多新發展」,並如數家珍「交代」其善後工作:「我同其他物流署同事,都忙於處理呢一啲,因為呢件事所引發起嘅跟進工作。」他表示,跟進工作包括協助警方及執法部門進行調查,並要回應傳媒查詢,及處理其他需要終止合約事務安排,例如安排港島及離島政府辦公室樽裝水的新供應商,並聯絡其他政府部門終止該公司及其負責人有相連的公司;並在周二和審計署帳目審計科人員會面,協助對方審視現有機制。

在開場發言的尾聲,陳嘉信稱理解今次事件及騙案,令社會對政府採購引發很大關注,並影響公務員對飲用供應商提供的樽裝水產生安全疑慮:「呢方面我覺得我哋喺程序上確有不足,就此我係代表物流處向大家致歉。」

屈臣氏接手屬臨時安排 當局稍後將再招標

在問答環節,《星島》關注陳嘉信,為何未有出席周日舉行的緊急會議,許正宇稱物流署副署長當日有出席。至於如何就更換樽裝水供應商善後,涉及的金額為何。陳嘉信就表示,已邀請另一個供應商為港島、離島的政府辦公室提供飲用水,即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他解釋稱,該供應商具有運輸能力,能將飲用水分派到不同政府辦公室,加上時間趕急「所以搵返上一次嘅嗰間公司提供飲用水」。不過,陳嘉信稱只屬臨時安排,當局將再就港島及離島政府辦公室的樽裝飲用水進行招標,惟強調在招標前會參考審計署或專責小組提出的意見,並納入標書中。

未回應是否邀請廉署參與調查

《香港01》問陳嘉信,既然物流署「承擔主體責任」,將如何問責?記者又指涉案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財政狀況差,負責人更有詐騙背景,質疑當局把關欠嚴謹,物流署是否更涉及私相授受,會否邀請廉政公署參與調查。陳嘉信重申採購樽裝飲用水由物流署負責,主體責任亦由物流署承擔,「呢點我哋責無旁貸」,但就未有回應是否會邀請廉政公署參與調查事件。

針對該公司的財務審查,陳嘉信稱根據現行採購規例,當局一般不會對提供貨品的公司進行財務審查。他解釋稱購買貨品與服務不同,舉例指清潔公司需聘請工人及購買機器,須證明有能力落實合約要求;而購買貨品則是「貨到先畀錢」,並在檢驗後滿足投標時的技術要求才付款,一般更有30日付款期,供應商亦要提供貨物2%按金,而按金可以彌補政府所承受的損失。

許正宇:不影響執法部門情況下公開審計署報告

《明報》則問當局會否公開審計署的報告,許正宇稱從公眾利益角度,必定會開誠布公:「但當然呢個個案,係有執法部門介入。喺唔影響個情況之下,我哋會公布相關報告內容。」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許正宇

記者再問到,今次中標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在審批過程中的「優勢」。陳嘉信就表示,中標公司須滿足對水質的要求,並能證明工廠具生產能力,及可滿足生產需要。陳嘉信續稱,在滿足技術層面要求後再視乎價錢,並承認屬價低者得,上一次中標公司在三區中均屬價格最低的投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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