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外判清潔工突被取消黑雨津貼 工友拒簽新合約斥輸打贏要 「隨意更改簽嚟把鬼」

(獨媒報導)8月5日香港經歷今年第5場黑色暴雨,對為數約50名清潔工而言,卻是另一場「風暴」。聘用他們的「好環境清潔公司」在黑雨翌日,隨即要求清潔工簽署新合約,將黑雨當更津貼由150%改為「0元」。「好環境」早前回覆指,是「誤解」政府對黑雨及颱風津貼的要求,才設黑雨津貼條款,故要「更正錯誤」。《獨媒》昨日(8月25日)前往受影響場館,有不肯簽約的清潔工向記者申訴,公司多年來其實皆無按合約發放黑雨津貼,只是工友不曾為數百元與公司計較。他們最不滿是公司單方面更改合約,認為只要有條款不利公司就隨意更改,形容「咁簽嚟把鬼」。清潔工又提到,公司老闆在工會介入協助後對員工態度惡劣,「一落到嚟問我哋,呢到有冇人識字啊?」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批評「好環境」的「誤解」說法非常涼薄,認為康文署在事件中亦有責任,例如無在標書說明對承辦商在惡劣天氣下的工作要求,導致清潔公司擔心事後被抽秤扣分,「咪叫哂啲人返嚟」。
現時政府康文署轄下文娛場地清潔服務大多由外判公司負責,在政府訂明的指引下,外判清潔公司需要向8號或以上風球時工作的員工發放額外的津貼,至於其他惡劣天氣則未有規定。
新合約黑雨津貼「清零」 8號風球交通費實報實銷
8月6日,即黑色暴雨懸掛11小時後的翌日。「好環境」在沒有協商下,通知其承辦的兩個康文署轄下場館的清潔工友,公司將發放新合約,更改黑雨、8號風球以上時的當值津貼。據《獨媒》取得的合約,黑雨津貼由150%津貼改為0元;8號風球以上的津貼,由原本150%津貼,改為可實報實銷的額外交通費用。如果8號風球在下班前不少於2小時前除下,僱員必須上班。有清潔工得悉「新合約」安排後,向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求助。
工會向「好環境」查詢更改合約條文的原因,「好環境」回應指「政府並沒有指明黑雨訊號下工作的津貼發放安排,是由勞資雙方協商安排。由於之前本公司對惡劣天氣的津貼安排誤解,誤以為黑雨及颱風的津貼是一樣,所以才有當日/當值班次工作時間支付150%於其原工資的報酬。及後知悉黑雨並沒有這強制要求,所以本公司謹對之前的錯誤所出更正,並沒有削減員工所享有的法定權益」。
工會認為「好環境」說法非常涼薄,公司僅以符合法例最低要求為由卸責,無視工友在惡劣天氣下冒險工作、平日盡責清潔環境的努力,對公司態度深感失望。
工友指公司一直不守合約 只是多年不計較
《獨媒》昨日前往其中一間受合約影響場館了解情況,工友阿霞(化名)向記者說,從未收過黑雨津貼,公司在過往的「風更」亦只發放50%津貼,與合約所指定150%津貼相距甚遠。今年7月在颱風韋帕吹襲本港,她應得的「風更」津貼同樣仍未發放。
阿霞對公司臨時更改合約的做法表示不理解,「其實由一開始呢,佢計就已經係計錯,咁多年嚟我哋都未有反映過,所以其實大家根本都唔係計你爭嗰幾百蚊。」比起惡劣天氣津貼本身,受影響的員工更不滿公司的是單方面更改合約,不尊重合約精神,「咁樣掉一份嘢,如果係咁我哋當初仲點解簽一份合約,你咁樣寫一份合約有鬼用咩,反正你鍾意改就改。」
另一名清潔工阿芬(化名)亦向記者表示,其實未簽新約的員工要求很低,「第一,嗰啲風更錢補返比我哋,第二,我哋唔想再簽約,啫係照翻舊約行就得㗎啦」。
阿霞重申,員工的要求並非額外福利,只是原有合約上「白紙黑字寫住嘅嘢」。
老闆疑不滿工會介入 反問工友「有冇人識字」
阿芬坦言,除了公司的不合理解釋,最令她不滿的是公司對待年長工友的態度,當工友尋求工會協助後,公司老闆曾親自到場向員工解釋合約改動,但態度惡劣,「一落到嚟問我哋,呢到有冇人識字啊」。
兩名清潔工都感嘆公司欺負工友「無學識無知識」,更換新合約時並無解釋條款,年長清潔工不知條款就簽新約,雖然公司確實沒有威嚇不簽會有後果,但員工都因為害怕得罪公司而選擇簽新約。
現時約有10名清潔工仍未簽署「好環境」的新合約,阿芬表示自己不能接受隨便更改合約,阿霞則認為公司沒有權力在合約生效期間單方面通知員工修改合約,「有冇可能你簽一份合約,咁你覺得不利於你嘅時候可以隨意改㗎,咁簽黎把鬼咩!」
過往政府合約較私人市場保障較多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總幹事何靜姍向《獨媒》表示,事件反映香港基層業界的福利保障較少,勞工法例上亦沒有訂明公司需在黑色暴雨下向當值員工發放津貼,故此「黑雨津貼」在清潔業界並不普遍,本來政府外判清潔工的標準僱傭合約,已較大部分私人公司多保障,但今次已反映情況有變。
何靜姍認為黑雨津貼在法律上非必要是一回事,但「公司既然寫咗落份合約到,咁佢應該要做到㗎喎」。
她認為政府亦有責任,認為康文署在標書上未有清楚說明承辦商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的要求,導致一旦惡劣天氣出現,上班安排變得非常混亂。她舉例指,有些清潔公司在暴雨下要求全部人上班,但員工又因天雨不能工作,「工友就係覺得其實連公司都唔係好講得清楚黑雨大家使唔使返工,所以佢(承辦商)只係擔心會被康文署或者被食環抽秤足唔足佢合約嘅要求,咁公司都係驚被人扣分,咪叫晒啲人返嚟囉。」
倡標書加入惡劣天氣守則 列明津貼免混亂
何靜姍認為,政府標書應該向外判商提供更加全面的惡劣天氣上班守則,以及發放津貼安排等要求,避免混亂安排。
康文署回覆其他傳媒查詢時表示,一直按照政府政策及指引制訂相關外判服務合約條款,以保障外判服務合約中聘用的非技術員工的薪酬待遇及勞工權益,當中包括要求外判承辦商必須與其非技術員工簽訂由勞工處制訂的「標準僱傭合約」,詳細列明承辦商和僱員之間協議的僱用條款,包括工資、工時、工作地點等安排。如承辦商在合約期間違反任何合約責任,署方會按相關合約條款向承辦商作出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