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對居住在天水圍天恩邨的精神病患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未有如實申報資產,房屋署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二人搬離單位。二人在上訴後獲恩恤暫住,及後再遭房署收樓,該對母子分別在今年4月及7月墮樓身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但強調社會支持打擊濫用公屋,而房署在發出「遷出通知書」後亦已人性化處理:「佢事實上真係有一啲瞞騙情況,如果個資產加返落去,其實佢當年都唔合公屋申請資產資格。」

《明報》昨日報道,房屋署在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後,二人曾提出上訴,兒子就診的青山醫院曾發證明書建議容許他們繼續居住在該單位。上訴委員會今年2月曾進行聆訊,房署在3月通知二人確認「遷出通知書」,並恩恤二人暫居,其後再去信提及收回單位。房署曾轉介社工跟進,協助二人申請中轉屋。母親在今年4月墮樓身亡,青山醫院再次發出證明書,指兒子的精神狀況惡化,希望當局暫緩收回單位,兒子在7月同墮樓身亡。


資料圖片

稱對事件感非常難過 重申社會支持打擊濫用

何永賢今早在港台節目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之難過,指房署在過程中「都盡量畀協助呢對母子」,包括在發出遷出通知書後,已即時轉介社署及由社工跟進,並解釋因資產超出限額,兼瞞騙房署未有申報支出限額。不過,她強調房署已同時告知暫緩搬遷至母子成功找到適合單位,及協助申請寶田中轉屋,並獲得對方同意。

對於今次不幸事件,何永賢指該對母子在2012年申請公屋,往後在多次申報中均未有申報擁有兩項資產,即估計價值逾70萬元的兩幅土地:「所以多次機會,佢都係無提及有擁有呢個資產。」她強調,「好獨立運作的上訴委員會」在檢視個案後,仍決定發出「遷出通知書」:「打擊濫用,社會上一直都好支持,亦都要求政府做好呢方面嘅工作,畢竟公屋係好珍貴嘅資源,真係要善用嘅,亦都有好多人喺輪候冊嗰度。」


資料圖片

針對特殊需要住戶個案 向人員提供訓練

何永賢再三強調,房署人員在事件過程中已人性化處理,除了轉介社工協助,並已將醫生信件交予上訴委員會,後者亦考慮整體原因:「佢事實上真係有一啲瞞騙情況,如果個資產加返落去,其實佢當年都唔合公屋申請資產資格。」

她重申「喺情理兼備之下,同事都盡量平衡」,惟承認對特殊需要住戶個案,或需要加強認知、溝通,會向人員提供訓練:「可能要再細心一啲,佢哋敏感度,可能佢哋個情緒比較係容易敏感一啲,點樣去處理呢,呢啲我諗都係同事可以畀多啲訓練。」


資料圖片

考慮加入醫學背景人士 強調現時上訴制度好完整

被問到現行的上訴機制,何永賢指上訴委員會獨立運作,房委會僅提供秘書處協助,委員會由130名來自社會各界人士組成,每宗個案再由主席委任3名成員成立審裁小組處理。何永賢透露在今次個案中,審裁小組的2名成員為律師,其中1人擁有社工背景,已詳細考慮個案所有資料。

不過,何永賢指上訴委員會現時130名成員中,逾一半為律師,其他則是教育界及相關專業人士,或考慮加入擁有醫學背景人士,以提供醫學角度意見。

另外,何永賢稱今年首七個月內,經上訴委員會處理的公屋遷出通知書中,39%最終獲得修訂及取消,另有26%上訴個案獲得取消,「證明個上訴委員會都係好合理睇到每個個案。」她續提到,有住戶尋求司法覆核,成功與否均可見上訴制度「好完整」,「大家都有法律途徑去申訴同做公平決定。」

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