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在今年1月在全港多區拘捕8男4女,指他們在2012至2024年期間利用22個銀行戶口處理由犯罪活動所得的懷疑犯罪利益,涉嫌「洗黑錢」,涉款約1,050萬元,其中7名男子為休班警務人員;至9月26日,警方再拘捕多一名38歲女休班警,指她連同上述其中一名39歲男警,將自住按揭樓宇出租,涉嫌詐騙逾500萬元按揭貸款。二人被正式起訴兩項「詐騙罪」,案件今(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之文件,期間二人獲准保釋。

被告為高文迪(39歲)和林頴倩(38歲),控罪書並未提及二人職業。警方昨晚發稿指,二人案發時為休班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

首項欺詐罪只涉及高文迪,指他於2021年1月18日至3月9日之間,在香港藉欺騙,即虛假地表示高文迪完成購買天水圍濕地公園路9號 Wetland Seasons Park 1期第20座6樓B1室後,物業將由高文迪居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中國建設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批准物業的按揭貸款申請,貸款額為5,241,761.93元;以及按證公司批准該貸款申請附帶的按揭保險計劃申請,而導致高文迪獲得利益或導致銀行或按證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第二項控罪指,二人於2021年6月某日至2024年9月某日期間,在香港藉欺騙,即沒有將天水圍濕地公園路9號 Wetland Seasons Park 1期第20座6樓B1室的住用情況變更通知中國建設銀行,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銀行不行使其要求償還批予高文迪,金額為5,241,761.93元的物業按揭貸款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和/或施加其他條件(包括提高利率);以及誘使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不行使其終止銀行批予高文迪的按揭貸款附帶的按揭保險的權利和/或施加其他條件(包括提高利率),而導致高文迪及/或林頴倩獲得利益或導致銀行或按證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ESCC259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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