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會計界吳錦華倡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 免業主意願「被騎劫」

【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稱新一屆立法會是他「改革關鍵伙伴」,新當選議員有何良策處善後宏福苑?選委界議員梁美芬今早在電台節目稱,現時民政處人員在法團會議「完全無權」,建議修例令政府在法團管理上有更大「介入」權力。候任會計界立法會議員吳錦華則倡修改法例,提高居民親身參與開會的程度。被問是否應完全取消授權票,吳錦華不認為要一刀切,但比例上要充分反映業主意見,免令業主在某些議題「被騎劫」。

梁美芬
梁美芬稱法團開會「一棵樹都拗五個鐘」
成功連任的梁美芬今早在港台節目指,部分法團成員因個人經濟利益圍標,令大維修「一啲次貨進入」,產生很多問題,宏福苑悲劇就是例子。她認為問題「源頭」是民政處在法團管理工作上「完全無權」,加上法團欠專業人士,會議談到凌晨仍是討論「點整花園,一棵樹都拗五個鐘」。
她建議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加強政府介入法團運作和管理問題。不過具體如何「加強介入」,她在電台節目中和早前12月2日去信政府的建議書中皆未有交代。
至於本身是競爭事務委員會委員、新當選會計界的吳錦華則在商台節目表示,圍標的過程手法隱密,調查需時很長,執法前亦要有足夠法理。此外,很多圍標受害者都覺得「唔好搵我(做證)啦」,在檢控層面「無人企出嚟」。

吳錦華稱應減低圍標的誘因,令圍標的成本增加,他表示現時「門檻」太低,圍標集團在一處發現「做到㗎喎」,就將模式複製至全港。至於如何提高「門檻」?吳錦華建議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調整授權票的比例,令更多居民親身參與開會。
被問授權票是否應該被取消,吳錦華認為不應一刀切,因為部分商廈由公司購入,必須授權一個人開會。此外亦有部分業主或因上班、不在港、不便出席等不同原因,需家人代為出席。他指問題是授權票的比例多少才算「合理」,他認為在單幢或大型屋苑的比例或有不同,但原則上應充份表達業主意見,「唔係hijack(騎劫)咗個問題」。
通過大維修需5%或100名業主親身參與
《建築物管理條例》曾在2024年作修訂,在法團會議上就擬議大型維修工程採購決議進行投票,須符合親自投票門檻,即至少5%的業主或100名業主(較少者為準)須親身投票通過相關決議。管委會須確保會議紀錄分別載有「親自投票」及「由代表投票」的總票數。除非主持會議的人信納會議紀錄分別載有「親自投票」及「由代表投票」的總票數,否則不得核證該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