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青協「cold call」25萬會員籲投票 私隱公署:不評論個別個案

【獨媒報導】有青協會員早前向《獨媒》表示,11月起接獲三通青協呼籲投票來電,亦有其他青協會員在網上發帖稱,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後,仍收到相關來電。青協向傳媒確認,曾接觸25萬會員及義工,籲他們履行公民責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獨媒》表示,指不評論個別個案。
公署稱,機構可為與其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而收集個人資料,所有機構作為資料使用者在香港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包括披露和轉移)個人資料時,均須遵從《私隱條例》及當中六項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
根據青協網站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指,協會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提供申請人所需要的活動、課程或服務,包括參與活動、課程或服務的相關用途、簽發收據、收集意見及資料分析,並提供有關青協及單位的相關活動、課程、服務及捐獻要求等推廣資訊。在使用資料一項指,活動參加者及服務使用者的資料,用作參與活動的相關用途、簽發收據、收集意見、資料分析,及其他配合本會宗旨及使命的事項。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第3原則訂明,如非獲資料當事人自願給予同意,否則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即原先收集資料時擬使用或相關的目的以外的目的。就個人資料的使用限制,使用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或向第三方提供資料作直接促銷前,須先取得資料當事人知情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