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赴北京述職,周三回港。黎智英案今日裁決,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成。李家超稱歡迎法庭裁決。對於外國或有動作,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旗幟鮮明,司法機構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李家超在機場見記者,指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招引外部干預。他又指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政府隨後亦發表新聞稿,發言人指「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形容裁決「有理有節」,「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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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又指,黎智英案在各個階段「均有來自四方八面的抹黑攻擊、干預施壓」,包括美西方為首的外部勢力,以所謂「制裁」恫嚇。發言人稱「任何合理、明辨是非的人,只要詳細了解法庭今天頒下的裁決理由,都會認同法庭審判不偏不倚;外部勢力的卑鄙圖謀終會徒勞無功,不攻自破。」

發言人形容,法庭公開聆訊達156日,其中黎智英作供52日,認為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清楚證明。」發言人又稱,本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指「各被告只是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對於黎智英的獄中狀況,發言人又「反駁」抹黑,指對方在羈押期間所獲得的醫療服務完備,懲教署亦有安排專職教士按黎智英的意願提供宗教服務,包括領聖餐,而單獨囚禁亦是對方的意願。

發言人最後總結指,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在外部勢力包庇下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繼續到處叫囂。」外部勢力及代理人續透過「軟對抗」,煽動市民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憎恨,故國安風險不能掉以輕心,「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亦發表聲明,歡迎法庭定罪判決,並譴責任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違法者必須為他們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被定罪人士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