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黎智英案今日裁決,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極度遺憾。聲明指包括黎智英在內的《蘋果日報》管理層及編採人員一直還押至今,他們當中有人因從事新聞工作而身陷囹圄,對新聞界早已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記協聲明指案件審訊前,已令一家大型傳媒機構(《蘋果日報》)被迫停運,數百名新聞工作者失去工作,香港市民獲取新聞資訊的重要渠道減少。聲明續指,數年來「新聞界發揮第四權、監督權貴的能力被削,社會聲音由多元趨向單一,寒蟬社會下自我審查嚴重加劇,在上位者亦不能準確掌握民情」,今日的罪成裁決亦不能合理化香港社會共同承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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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籲政府必須信守保障新聞自由的承諾,讓傳媒工作者能免於恐懼地繼續服務香港,又引《舊唐書 · 魏徵列傳》有云: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稱「當權者今若能以報導為鏡,可以照見民情,明察自身。」聲明最後寄語同樣,捍衛新聞自由的最好方式是繼續報道,「持守專業、記錄事實、分析時弊」。

特區政府今日稍早亦發聲明,指「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將本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重申香港居民享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港區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聲明又稱「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新聞從業員亦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包括必須遵守和履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只有「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