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土地審裁處批准解散法團管委會 龔如心慈善會加碼捐1千萬作營運

華懋代表到場
(獨媒報導)民青局長麥美娟上月19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今(6日)獲土地審裁處批准不設限期委任合安。局方指法團管委會火災後要處理的情況前所未有,遠超所有管委會成員能力、技術和知識經驗,指接管不會剝奪居民權利,合安須每年舉行週年大會。庭上亦指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將捐款額由500萬元增至1000萬元,用於合安營運及購買保險。
申請人為民青局長,答辯人為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及14名管委會委員,包括徐滿柑、麥志雄、何仲行、張梓雲、林慧敏、蘇倩婷、江祥發、馮靜欣、謝寶森、陳文浩、麥致誠、李日興、鄧嘉恩、羅詠麟。

代表民青局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
法團管委會指沒有意見 缺席聆訊
14名現屆宏福苑法團管委會委員共同遞交聯署信函,確認申請人明白申請內容,沒有任何意見,遵從審裁處作出一切命令,申請並獲批准缺席今次聆訊,連同宏福苑立案法團,所有答辯人沒有反對是次申請。
局方指不應基於陰謀論指責
代表民青局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表示,過去聽到社會不同聲音,也有宏福業主對決定表示擔心,他表示今次唯一目的是維護和促進宏福苑居民利益,強調合安不會剝奪、削弱居民權利。他指局長知道有揣測和指控,形容現在是「眾志成城」處理後續的關鍵時刻,不是基於「陰謀論、冇事實根據」作出指責的時候。
呂指合安必須依據法例和大廈公契行事。倘有任何宏福苑居民有申訴和理據,可以申請撤回合安作為管理人,署方亦可撤回決定。呂世杰建議要求合安每個月向政府、局長提交報告,每季向審裁處報告。
呂世杰指,法團管委會火災後要處理的情況前所未有,遠超所有管委會成員能力、技術和知識經驗,指14名管委會委員皆屬自願、非全職,自身受火災影響外還要處理艱鉅任務,認為需要有專業知識、經驗管理人進行管理。

有公眾人士到庭旁聽
憂管委會公正性存疑
此外,呂世杰指,不同政府部門對火災起因、法律責任正在調查中,管委會成員有一段時間負責管理大廈維修情況,不能排除有人要承擔法律後果,指不明朗因素有可能引起宏福苑業主疑慮其公正性,如果大量業主質疑,對現在管委會履行職責有大阻礙。
呂世杰又指,宏福苑7棟大廈損毀,業主可能希望離開宏福苑,與剩下沒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業主利益可能衝突。他指現在14人處理複雜利益衝突並不合適,最好由獨立機構一致看待保障所有業主權益。
須每年舉行週年大會 政府助覓場地
呂世杰指合安具備管理人必須的經驗,同意不接受報酬,加上基金資助,不會增加業主財政負擔,因此認為是適合人選。他指現時難言委任時長,建議根據法例容許無限定時間委任。
呂世杰確認合安要履行建築物條例下的職責,包括每年舉行週年大會,指合安意識到舉行週年大會有一定困難,但正思考到成立網頁和透過接觸管理公司,取得所有業主聯絡資料,並逐一嘗試聯絡,會盡所能向業主遞交開會通知。至於開會場地,呂指華懋酒店和場地無法容納數千人,政府會協助合安尋找場地。
龔如心慈善會捐千萬
呂世杰指,昨天收到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理事會主席譚贛蘭來信,指會將捐款從500萬加碼至1000萬元,將用於外聘專業人士和營運支出,即合安聘用服務提供人士如看更、清潔工,也需要為合安購買保險。
法官林美施休庭30分鐘後頒下判詞,指災後工作複雜、刻不容緩,接納解散管委會並委任合安,無限定期間,不過就拒絕民青局建議合安每季向審裁處交報告的建議,以保持處方中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