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民思政策研究指圍標貪腐已構成「制度失效」 倡刑事化圍標行為

湯家驊(左)民思政策研究所圖片
【獨媒報導】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引起大眾關注樓宇維修圍標問題。民思政策研究所昨日(1月6日)發表樓宇維修圍標的研究報告,指香港樓宇維修的圍標貪腐問題構成「制度失效與迫切改革」的程度,圍標令社會每年損失200億元至4,000億元,建議將圍標列為刑事罪行,並修改《防止賄賂條例》涵蓋至私人屋苑。
民思政策研究所昨發表《打擊合謀:香港樓宇維修行業圍標分析及宏福苑火災的教訓》研究報告,指審視多宗具代表性樓宇天價維修、法團成員受賄,以及操控多個屋苑涉圍標集團壟斷的案例,揭示如何串通報價、賄賂恐嚇等手段扭曲市場競爭,並參考鄰近地區及國家經驗,認為香港樓宇維修的圍標貪腐問題構成「制度失效與迫切改革」,必須進行根本性變革。
報告提出六項政策建議,包括將圍標引入刑事責及加重罰則,修改《防止賄賂條例》第六條及第九條,並推廣「寬待政策」;建立「數碼樓宇護照」與區塊鏈招標平台;設立專責政府單位,協助舊樓法團提供專業的招標及合約管理服務;設立「附帶管治監督的統一維修基金」;開發「人工智慧圍標風險預警系統」;啟動「賦權居民請願機制與公民審計員計劃」,培訓社區志願者成為「公民審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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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倡《防賄條例》涵蓋私人屋苑 加重《競爭條例》罰款
行政會議成員、民思政策研究所所長湯家驊今早(7日)在電台表示,圍標問題已存在相當長時間,粗略估算圍標每年令社會損失達200至4,000億元,認為這些損失能夠避免,提及早於在2004年任職立法會議員關注相關問題,亦向時任政府提議修改《防止賄賂條例》涵蓋至私人屋苑,惟稱「可惜歷屆政府都未能做到」。
報告參考鄰近6個國家的情況,包括韓國、新加坡、日本、馬來西亞、印尼及菲律賓。湯家驊指,除了新加坡外,其餘5個國已將圍標列作刑事罪行,但指新加坡做法則是成立獨立執法機關,並根據網上資料得悉「做到相當成功」,質疑「換句話講,我哋係咪係法例上有所不足,缺乏一啲阻嚇作用呢?」
競爭條例不用坐監 罰款額不及貪贓
湯家驊提到,香港現行唯一將圍標作違法行為是《競爭條例》,惟屬民事的罪行僅罰款及毋須監禁,而圍標涉及利潤相當高,單一維修工程價格以千萬至億計算,稱「罰佢幾多先至會有足夠阻嚇作用?目前為止未見到有成功個案」,認為須加強堵塞法例漏洞,加重違法成本。
他稱修改條例不算困難,《防止賄賂條例》第六條中的「賄賂他人撤回標書罪」,只適用於公共機構招標,未涵蓋私人屋苑,「所以如果將個條文範圍擴展到整個社會,刪去咗公共機構幾隻字,可能已經做得到」。續指圍標方式各有不同,如大家協議不出標或故意出高價標,讓大家同意的某個人中標,認為「呢啲行為都應該被列為一種刑事行為,老實講圍標本質係一種欺詐行為,佢係呃人㗎嘛,佢哋嗰個標書係最合理,咁呢啲行為將佢刑事法相當合理。」
鼓勵率先「篤灰」免刑責
宏福苑曾有居民2025年中向廉政公署報案,指維修工程涉圍標,惟以「證據不足」及「商業糾紛」為由未能立案。湯家驊指政府可投放更多資源,讓知情人士主動提供資料,可參考新加坡的「寬免計劃」,第一個提供資料並成功入罪的人士,免去其法律責任。
他又認為,市民對圍標認知度及警覺性提高,能提供不少資料協廉政公署執法,稱「廉政公署過去幾十年喺杜絕貪污做得咁好,呢個完全有賴於香港市民對於貪污行為有高度警覺性」,同樣道理只要市民對圍標的警覺性提高,執法難度可以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