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第八屆立法會首次會議提出政府議案,他提交多項改善安全和防止圍標的建議,包括全港建築地盤禁止吸煙,另就搭棚進行大維修樓宇訂立「安全距離」,有待屋宇署和消防處研究。而當局計劃加強「招標妥」的功能,訂立嚴格「預審名單」,只有在名單上的顧問和承建商才能參與競投政府資助的大維修,而市建局會為業主進行評標,建議顧問和承建商予居民作出決定,居民的「用後評分」將影響日後能否留在「預審名單」。另外,日後若承建商建議工程加碼時,當局將研究法團調整開會檻門,涉及的金額愈大,業主須親身出席開會的比例更大。

加重違反防火規例罰則

他提到政府必須從今次災難中汲取教訓,並化悲憤為「預防力量」。他交代的首項改善措施,要求若有工程需要而暫時關閉主要消防裝置,必先由消防處批准。另外建議在消防相關法例,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在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令物管公司在制度上有把關責任。在「罰」的部分,陳國基指會就沒有做消防年檢、阻塞或鎖上逃生徑的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亦會加強執法;另就承辦商簽發虛假或者誤導性消防裝置證明書,增加罰款和監禁。

宏福苑連環焚燒多幢大廈,其中一個原因是全部大廈同時被不合格棚網圍封,導致火勢蔓延。陳國基稱,建議由屋宇署及消防處研究就搭棚大維修之下,樓宇之間的安全距離,日後納入屋宇署機制。

稱「動態監督」大維修工程、確保授權票「實為業主簽」

陳國基亦稱會加強「招標妥」的功能,方向包括市建局為參與大維修的承建商和顧問訂立「預審名單」,只有在名單內的公司才能參與投標,而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都必須參與「招標妥」。市建局會為業主進行評標,政府當局亦會在大維修工程期間進行「動態監督」。如工程顧問和承建商在「重要工程」事項,例如大幅修改工程範圍和增加工程費,必先向市建局提交報告。市建局日後亦會向居民調查對顧問和承建商的滿意度,評分將作為該些公司能否保留在「預選名單」的其中一個參考因素。

最後政府已事先張揚要修改的《建築物管理條例》,陳國基表示承建商和顧問往往建議增加一些「必要工程」以外的項目,令大維修成本大增。當局建議研究在《建管條例》下規管法團會議就額外工程開支開會時,要提高業主親身出席會議的比例,出席的門檻比例將與工程金額掛勾並分不同級別,例如愈大金額的額外項目,就必須取得更大指定比例的業主親自出席和投票,才可以就相關額外工程決議。另外當局將引入措施「完善」授權票安排,他稱將確保授權票「確實為業主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