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祖光:胡椒噴霧對「精神有問題」及醉酒者效果不顯著

【獨媒報導】一名男子昨晚在屯門市廣場揮刀挾持女子,遭兩名警員開槍擊斃。警方指不排除疑兇受毒品影響,重申開槍符合指引。立法會議員、前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強調開槍是別無選擇:「同事開槍呢,個心理狀態只係想制止佢,無話想打死佢嘅。我諗100個同事,100個都唔會咁諗,制止兇徒㗎啫。」他又指胡椒噴霧對「精神有問題」及飲醉酒人士,「確實效果唔係好顯著」。
該名男子昨晚以刀挾持一名女子。警方衝鋒隊人員趕到後曾發胡椒水劑 ,在兩度警告不果開了兩槍,打中該名男子胸口、右肩,其在送院後死亡。陳祖光今早在商台節目提到,現場警員開槍是別無選擇,因為該名男子持刀,而警隊使用武力為「加一理論」:「都真係無其他選擇,就算你話呀,警察身上有警棍呀,大家common sense都諗到,警棍同槍嘅作用唔一樣。」
指發胡椒水劑時已非常冷靜 選擇槍械決定非常正確
被問到除了使用胡椒噴霧及開槍,是否有其他較大武力制止疑兇進入商場。陳祖光重申警察使用武力有層次,從最低武力才到開槍,指警員昨日發胡椒水劑的時候,已非常冷靜:「佢發覺胡椒噴霧唔得啦,佢選擇槍械呢,要喺短時期內決定,決定得非常正確,我相信都無得第二個選擇。」
警方昨日表示,不排除該名男子受毒品影響而犯案,重申今次開槍絕對符合警隊指引。對於胡椒噴霧的「限制」,陳祖光指對「精神有問題」及飲醉酒人士「確實效果唔係好顯著」,警員在現場判斷是否使用亦十分困難。
陳祖光續提到,警員在現場的時候不了解疑兇的背景,「淨係會知道佢使用緊武力」:「淨係睇到嗰個人嘅行為反應而作出武力選擇,同事首先使用胡椒噴霧都相當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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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祖光:100個同事,100個都唔會想打死佢
《警察通例》使用槍械指引列明,應射向身體最大面積部位。陳祖光亦強調警員就開槍有嚴格指引,包括必須保護自己及他人身體免受傷害,在拘捕嚴重兇暴疑犯及暴動期間,亦可使用槍械。他表示:「同事開槍呢,個心理狀態只係想制止佢,無話想打死佢嘅。我諗100個同事,100個都唔會咁諗,制止兇徒㗎啫。」
主持最後追問陳祖光,兩名警員今次各開一槍,關注警員在受訓中是否能一起處理同類事件。陳祖光則指警員會各自判斷:「咁短嘅一兩秒之間,無理由我同你商量『我開定你開』,兩個同事都作出一個好快嘅決定,就係要制止佢,所以同時開槍亦都係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