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在實施5日後爆出「立錯法」醜聞,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宣布會將有關法例刪除,在記者兩度追問下仍拒絕道歉。當日有份參與逐條審議安全帶新法的法案委員,有無自覺要為事件負上「主體責任」?民建聯陳恒鑌向傳媒表示,當時他聚焦另一問題,「所以我亦都冇留意到,即係喺條文上面嘅呢一點。」至於選委界林筱魯就指,「議員有議員嘅工作,但係議員不能夠取代政府嘅角色嘅,我哋只係協助」,認為任何法案提交至立法會後,議員均因應條文進行審議,當日審議不存在甩漏。

陳恒鑌稱當時聚焦的士車頭手機數目

立法會今午(30日)舉行交通事務委員會。民建聯陳恒鑌會後見記者,指安全帶法例已討論一段長時間,即使當局會刪除有關條文,但仍呼籲市民乘搭交通工具時佩戴安全帶。他表示,當時政府解說及一眾議員對條例的理解均為有安全帶便須佩戴,而他當時主要聚焦於的士擺放多部電話問題:「所以我亦都冇留意到,即係喺條文上面嘅呢一點。」

有記者問是否90位立法會議員都未有留意到問題,日後立法會審議任何法例會否更謹慎?立法會議員是否需要為此事負責?陳恒鑌回答「其實我哋審議條例呢,大家都知道我哋一直都係非常之認真同埋留意」,並理解政府現安排刪除有關條文。他又重申,自己當時聚焦於另一問題,因此未留意條文有問題。


民建聯 陳恒鑌

林筱魯辯稱沒有疏漏 只是協助政府

另外,林筱魯見記者時被問及審議時如何理解條文。他回答,法例條文清晰列出為2026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為界線,而條文現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會有待政府提出新條文會再作出審議。

《獨媒》問為何法例實施近一星期,未有議員澄清法例?林筱魯指,立法會議員職責為立法,亦會幫助政府了解法例問題;如果政府做好諮詢解說,便毋須再作出「回應式」反應,稱「議員有議員嘅工作,但係議員不能夠取代政府嘅角色嘅,我哋只係協助」。

審議期間未有議員留意到錯誤,是否有疏忽?林筱魯表示,任何法案提交至立法會後,議員均會因應條文審議,不存在疏漏,但會尊重政府因未能反映原意而刪除有關條文。


林筱魯

交通委員會「避談」 僅莊豪鋒稱「欣賞」

至於陳美寶局長「趕赴」出席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日後將要審議政府提出「補救方案」的議員當中,只有實政圓桌莊豪鋒在會議發言提及安全帶事件。他稱「欣賞政府及時處理」巴士安全帶的問題,「暫緩」後令社會再有時間討論,並指無人會懷疑政府保障乘客的初衷,社會主要是關注實際操作,再建議可以參考小巴的兩點式安全帶和扣。

今早仍發言力撐法例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傍晚主持撲滅罪行委員會後見記者,被問警方是否不會再執法。鄧炳強稱安全帶在交通意外中是「好重要嘅保命工具」,有否使用亦會影響傷亡程度差異:「所以無論我個人好、警方好,我哋都建議任何人,當佢坐車,私家車又好、小巴又好,或者巴士本身有安全帶,我哋都建議纜安全帶。如果有咩意外,後悔已經太遲。」他亦表明不論是否有法例規定,局方都會建議市民佩戴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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