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自在的水与云(Photo credit:津轻海峡)

新年元旦翌日,上Matters Town,看到独立记者Linyu的一篇报道,“海棠作者被捕背后,我们渴望怎样的自由?”

感觉这篇讲在当今中国文学表达已经成为高危冒险行业的报道很不错,但又有些问题。然而,一时竟然说不出问题在哪里,不禁担心自己的大脑已经变成了豆腐脑。

出于这种担心和恐惧,逼迫自己思想,做高难度脑筋体操。

大脑超高速运转大约32分10秒,谢天谢地,终于想出了问题的所在。

接下来,给作者写留言评论:

一篇一看就是非常用功写成的新闻报道。其中的小标题【耽美创作频繁涉黄判刑,“写小黄书比强奸判得还重”】在海外简中圈广为流传,不能不说是有一些推进表达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意义和作用。
然而,记者显然被当权者限定了思想、视角和语言,在不知不觉间进入为为虎作伥、助桀为虐的境界,变成了当权者的代言人;大致相当于在强盗打家劫舍之后发表看似面面俱到汤水不漏的新闻报道,标题是,“XXX家被破门而入的背后,我们应当拥有多少财富?” 
不用说,这样的新闻报道标题是站在强盗的视角看问题。
同理,“海棠作者被捕背后,我们渴望怎样的自由?”这样的标题也是站在任意剥夺民众的自由、其中包括获取信息自由、阅读自由的独裁当局的立场说话,以当局的口吻提问。这个问题的顺理成章的答案也很简单——就是不能放任诲淫诲盗的自由从而导致社会风气败坏。
该报道正文中的很多看似客观公允的事实陈述显然也是在不知不觉间展示了对强盗和独裁者的倾向乃至认同。例如,
【罗翔在《论淫秽物品犯罪的惩罚根据与认定标准》中指出,刑事立法综合了道德主义、家长主义、自由主义等多种理论,而道德主义是最古老的理由,不容忽视。 “淫秽物品会导致个体堕落,败坏社会道德,进而导致社会瓦解。”其中的冒犯原则,就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主要考虑因素,即淫秽物品无端挑动他人性欲,引发性兴奋或性羞耻感,这是对他人的深度冒犯。】
中国法律学者罗翔的人品和学问可以说没有什么问题。但成问题的是,他是在骄傲地实行独裁专制、不许自由说理、否则便是禁言销号甚至是监狱伺候的中国发言。因此,他的言说必然是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式的发言,难免把昏话胡话屁话当正经话。按照他的逻辑,1857年法国第二帝国就应当判处写出小说《包法利夫人》的福楼拜有罪,而在1950年代公然批准《金瓶梅》在“新”中国再版和发行的中共前领袖毛泽东则绝对应当下狱,至少判刑20年。
我必须在这里做一点自我辩护,这就是,以上所言并不是为了展示我牛逼,我高瞻远瞩,看出了记者或罗翔没有看出的问题,而是为了展示在当今中国,因为缺乏起码的言论表达自由,几乎所有的有关重大话题的讨论便很难避免沦为胡扯蛋,捣糨糊。
换句话说,就算是换上思想明晰无比、言辞犀利无比的我在中国发言,我也发不出什么好言来。但我的确认为,在不受中共当局直接控制的平台上发言,大可不必真像被中共阉割了一样该挺的时候却死活也挺不起来。
天知道我这里拿性生理和心理来说事并非诲淫诲盗。我们都应当知道,语言的能力跟性能力一样常常可以被个人的心理和外界的压力压倒乃至消灭。

留言评论之后,是我与作者的往来辩论:

Linyu @津轻海峡 

恰恰相反。原文被编辑建议修改,正是由于记者的立场过分明显,明显站在被捕作者那边,但编辑希望文章更加客观中立,因此后来增加了多方观点。

津轻海峡@Linyu 

谢谢回应。

阁下的回应其实还是没能/没有回答/应对我的问题,这就是,在没有起码的言论自由的中国,我们可以怎样发言才不至于沦为胡扯蛋乃至为虎作伥?

同理,罗翔讲法也同样是胡扯蛋。不用说,你所说的编辑也是一个自以为聪明的糊涂蛋。

请原谅我的直言不讳。

Linyu @津轻海峡 

初稿中对标题的回应是,“我们渴望唱歌的自由,渴望不戴头巾的自由,渴望发声和书写的自由”。

津轻海峡 @Linyu 

是的,假如没有这样的回应,阁下的标题就是为虎作伥的标题。很遗憾,确实是没有。结果就是为虎作伥。

Linyu @津轻海峡 

你可以保留你的理解,但我只能说这不是唯一的理解。或者说,这篇文章的定位是新闻报道,那么呈现多方观点,为读者提供丰富的信息,是必要的。观点明确是时评的属性,而非新闻报道。记者的倾向不会写在明面上,但仔细推敲还是能发现的。例如,如果真是站在官方那边,为什么要曝光同名“巧合”?

津轻海峡 @Linyu 

恕我直言,阁下对什么是新闻报道的理解显然是偏狭的。

按照阁下的理解,希特勒在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和抢夺犹太人财产的时候,阁下当然也可以发表报道,标题是:“难道犹太人当中就没有罪犯吗?” 或,“难道财富不应当分配得更均衡一些吗?” 这种标题绝对信息丰富,可以呈现多方的观点。

但我猜想,阁下也会认为这样的新闻报道标题是胡扯蛋,这样的新闻标题之下的内容(犹太人当中确实有犯罪分子,而且不少)也是纯粹的胡扯蛋,尽管信息丰富,观点多方,但这样的新闻报道是丧尽天良的新闻报道。

至于说“记者的倾向不会写在明面上,但仔细推敲还是能发现的”,我想阁下作为记者应当很清楚,记者的职责和专业是给受众提供尽力清晰的事实和道理,而不是向读者抛谜语,要读者需要大费脑筋“仔细推敲”才能得出谜底(而且不见得是正确的谜底)。

按照阁下的理论,新闻报道就没有好坏之分,专业与非专业、清晰与糊涂之分了。这里的问题不在于阁下是有意识地站在官方立场上,而是阁下很容易被认为是跟官方穿一条裤子。这种景色很难看,也很有损于阁下的作为记者的公信力。

以上。 

Linyu @津轻海峡 

您妄下判断的习惯非常不好,为什么观点不同,就是“胡扯蛋”“偏狭”呢?凭什么认为您自己的想法就是最正确的想法呢?按照您的逻辑,那些采访罪犯的报道是不是也不应该存在?建议您去看看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采访≠认同/支持,而是希望呈现现实的复杂性。

津轻海峡@Linyu 

尊敬的阁下,我理解您的意思。

妄下判断当然不好,很不好,确实应当批评。我也愿意接受您的批评。但遇到我认为是胡扯蛋(frivolous)或偏狭(narrow-minded)的言说,请告诉我为什么不能直言不讳地指出胡扯蛋或偏狭?

顺便问一下,阁下从哪里看出我认为自己的想法就是最正确的想法来的呢?我的发言只是提出我的观点,供阁下和其他感兴趣的读者批评。

阁下要是认为我哪里说得不对,过分,没有道理,或道理不足,指出就好。即使我死不认错,读者也会看出我是个无赖,阁下不会有任何损失。因此,阁下何必无中生有指责我自己以为自己的想法最正确?

请允许我再直言不讳地说,阁下这不是在说理,而是在发泄情绪。不是吗?

【按照您的逻辑,那些采访罪犯的报道是不是也不应该存在?建议您去看看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采访≠认同/支持,而是希望呈现现实的复杂性】,我要说阁下的这种发言是幼稚的,是所谓的稻草人辩论术,即树立一个稻草人再踹倒它以显示自己威武。

请问阁下,我在什么时候说过或暗示过不能采访罪犯?

或者,我什么时候说过或暗示过“采访=认同/支持”?

感谢阁下建议我看看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但我想弱弱地问一下:我没看过,也没有看的打算(不是因为我鄙视台剧,而是我要看的东西太多),是否可以?是否就是没有资格谈论我们现在谈论的问题?呈现现实的复杂性与制造思想混乱、搅浑水乃至为恶张目的边界/交界处在哪里?阁下想过这样的问题吗?

我不得不斗胆猜想,阁下大概没有想到或没有细想过这些大问题,却自以为高瞻远瞩,把基本问题都想清楚了。

当然,我这种观点或猜想可能完全是错误的。所以,我很好奇阁下还有什么话说。总之,我认为阁下遇到不同的意见便乱了方寸,变得语无伦次,这可真不好。

结语
最后我要说感谢记者Linyu给我提供了灵感,使我想到很多重要的问题。

我认为,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新闻报道作品,能让读者读过之后想到很多重要问题就是好的、成功的作品。

我希望我也能写出这样的好作品。但坦白地说,我也希望我的作品不会被视为反面教材。